到底是有多慘才可以連內褲都沒辦法換新的……??
據和報導,台北市一名化名為阿輝的警察日前上庭發起訴訟并獲判失婚,引起關注。
針對其迫切想失婚的原因,阿輝指出,自己于2005年與妻子小花結婚。小花婚后就成為了家庭主婦,家中開銷全由月薪7萬台幣(約RM1萬)的他在承擔。然而,除卻月薪,所有考績或年終等獎金,只要一入賬就會被小花牢牢把控起來!
不過,最讓阿輝感到崩潰的是,小花并沒有將這些錢用在兩人的小家之中,反是撥出一部分款項用作支付她自身婚前的房貸和私人存款上!
在把阿輝的錢「榨干」后,小花再以入不敷出為理由,苛刻對待他,每天只會給他200台幣到300台幣(約RM30到RM45)的零花錢。
除此之外,阿輝表示,小花完全不理家務,家里環境因此而凌亂不堪,但最讓他痛苦的是,小花還會將他孤立在家庭之外,不讓他親近孩子們。在二胎出生后,兩人更到了分房睡的地步,不存在任何正常的夫妻[性☆生☆活],小花還總是懷疑他有外遇,不斷辱罵他。
長期以往,阿輝感受不到任何的家庭溫暖,更沒辦法忍受這一系列的精神折磨,最終訴請失婚。對于阿輝近乎泣血的指控,小花則辯稱,在兩人長達17年的婚姻中,她已然盡責做好一個妻子、母親的責任。
反而是阿輝揮霍成性,他經常出席聚會、浪費的惡習害得家中負債200多萬台幣(約RM30萬)!她之所以掌控財政大權,也是與阿輝及其父母協商后所達成的共識。
不僅如此,小花也強調,家中開銷遠遠超過10萬台幣(約RM1.5萬),以致她經常需要用婚前存款,甚至靠娘家借錢接濟才可以維持生計,根本不存在她將錢財全用于房貸和私存的情況。
至于零花錢部分,小花坦言,自己早在2016年便將阿輝每月的零花錢調整為2萬台幣(RM3,000),而分房睡且現仍有夫妻[性☆生☆活]也是兩人之間達成的共識。針對家中環境凌亂一事,小花則駁斥這是夫妻倆之間的共同責任,她已盡力維持干凈。
最后,小花也不忘指出,阿輝正是因為自己不同意他買車才會用財政大權一事來大做文章,卻遭到婆婆打臉!婆婆表示,小花在家中不讓孫子和兒子親近,甚至是兒子的內褲破了,也沒幫他買新的,還是自己看不下去為兒子添置了新內褲,夫妻倆之間全無半點溫情。
截至目前,法庭認為兩人的婚姻已然破裂,存在無法溝通的現象,再加上阿輝離家,以及夫妻倆未能共同生活長達1年以上,由此判準兩人失婚。
Ermmmm……所以這段婚姻會破裂到底是誰的鍋呢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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