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報導,台北一名已婚警察先生因與妻子在經濟上及生活方式上嚴重不和,導致雙方感情破裂,最終提出失婚。這對夫妻于2005年結婚,育有兩子。
據該名警察先生描述,妻子婚后從未工作,全部家庭開銷都由他一人承擔。
他每月雖有七萬元(約RM10553)的收入,還有考績獎金,但大部分都被妻子據為己有。他自己每天只能獲取兩三百元生活費(約RM30至RM45左右),無法正常社交。這不但給他的生活質量和心理狀態帶來重創,也頻繁引發夫妻間的爭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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